苹果被起诉未向纽约Apple Store员工支付周薪

一名前苹果员工对苹果公司发起了集体诉讼,声称该公司违反了纽约州的就业规定,每隔一周而不是每周支付员工工资。4月4日,原告拉文·拉莫斯代表纽约州所有"在就业过程中从事或曾经从事体力劳动"的苹果公司雇员提起集体诉讼,声称苹果公司已经并继续违反该州的劳动法。

根据纽约法律,体力劳动者必须按周支付工资,除非有纽约州劳工部专员的明确授权,允许按半月支付。

据信,苹果公司没有收到其店员的这种授权,它每隔一周而不是每周支付工资。诉讼中提出,其店员应受法律保护,因此苹果公司违反了法律。诉讼认为,拉莫斯的工作职责中约有25%可归类为体力劳动。这些工作包括"在销售大厅工作,打开产品的盒子,整理和清空收银机并协助客户"。

住在切斯特港的拉莫斯在2010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受雇于苹果公司第五大道的Apple Store。在整个这段时间里,苹果公司只是每隔一周支付一次工资,而不是每周 - 就像美国几乎所有其他零售机构一样。

据称,拉莫斯因未每周支付工资而受到伤害,因为"她被暂时剥夺了欠她的钱",而且她"失去了这笔钱的时间价值"。

诉讼称,该集体至少涵盖100名成员,该集体成员的个人索赔总额"远远超过"500万美元。

关于该集体寻求从苹果公司获得什么,它建议该集体有权获得"他们未及时支付的工资金额作为违约金",以及合理的律师费和费用,以及判决前和判决后的利息。文件中没有提供这一所谓损失的数值,但预计可能会超过500万美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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